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自治区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规范推动“1+10+N”基金集群设立和系列文件出台,为服务国家战略、促进广西产业升级、落实“人工智能+”行动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一是立足“建”字,下好制度保障先手棋。紧扣财政职能,在制定广西政府投资基金相关制度和管理文件过程中,充分借助法律顾问等专业资源,对基金管理人资格、让利机制、法律责任条款等关键内容和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可能存在的限制市场准入与退出、违反民主决策原则、个人决策事后追认等法律风险。规范制定《广西政府投资基金尽职免(减)责工作指引》等,加大对创新改革的容错力度,破解政府投资基金“不敢投、不愿投”的传统难题,让制度从“立起来”到“用得来”,夯实政府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的制度根基。
二是注重“效”字,护航基金运营结硕果。持续强化对政府投资基金基本管理制度、重要事项的合规审查,确保在法治化轨道上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指导基金规范运作。依托广西政府投资基金制度框架,推动“1+10+N”基金集群落地,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基金对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等重大战略的支撑作用。截至2025年9月底,自治区本级财政通过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累计实缴出资超130亿元,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实缴出资超540亿元,实现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放大比例约5倍,投资87支子基金,惠及企业百余家,有效实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撬动效应。
三是着眼“远”字,把握持续发展主动权。立足产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差异化需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投资基金精细化、差异化制度设计,促进新兴产业培育与未来产业布局有效衔接,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构建“财政放大—产业培育—经济回报—滚动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标准,构建覆盖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的全链条绩效管理体系,实现政策效果与资金效率在法治框架下的有机统一。